互联网品信息服务许可资质申请、条件、时间、价格

全商网(guihenongye.com)以下是全商网医药行业认证为大家提供的互联网品信息服务许可资质申请、条件、时间、价格的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明动-洪明远(一83  1904  3608)(微信同号)

 
  中国梦是什么,是身体健康,身体健康需要保障居民疗,互联网-物联网时代,食也捎上了互联网的快车,互联网品的含义包含疗企业、品;
 
   目前现行的标准品是不含的,也就是说互联网品信息服务许可是有一部专门的管理办法来规定的,与办法之外的有点区别;
 
     互联网品信息服务与交易的区别在哪里呢 ,一个是只是单纯发布信息,一个是可以,分为甲乙丙,不过现在已经取消了乙丙    ;
 
     如何申请互联网品信息服务许可呢?那些企业需要申请该资质呢?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过总的来说是一点,企业网站如果是经营性的,或者网站要盈利,这种情况下,必须要该资质,当然仅仅局限于行业;如果企业不在网上盈利,质询二三类疗或者品经营许可即可
 
具体咨询热线:18319043608   明动洪明远  全天候为您服务。


ment field="title">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ment>

发布时间:2004-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 第292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00年9月20日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总理: 朱镕基 
二OOO年九月二十五日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四条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五条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疗、品和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六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以上,如有需要随时联系!
 

 

上面就是医药行业认证为大家带来的:互联网品信息服务许可资质申请、条件、时间、价格的全部内容了,更多的相关信息请关注医药行业认证分类。